凡贊同本會宗旨,合於下列資格者,申請時填具入會申請書,經本會理事會通過並繳納會費後,得為本會會員。
- 一、個人會員:具中華民國國籍,年滿二十歲,具有行為能力,贊同本會宗旨, 實際參與合法民宿事業經營人士。
- 二、贊助會員:具中華民國國籍,年滿二十歲,具有行為能力,贊同本會宗旨,贊助本會工作之個人。
本聯盟會員,提供「聯盟聯合網站」連結(網頁資料請經營者提供)。
新進會員入會費壹萬元,常年費一年参仟元(不足一年以月計算)。
- 匯款行庫:合作金庫銀行-北羅東分行
- 戶 名:宜蘭民宿合法經營者策略聯盟 沈芳蓮
- 銀行代號:0 0 6
- 匯款帳號:5 4 1 4 - 7 1 7 - 2 6 6 0 0 2